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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理论] 认识一个真实的刘兰芝

认识一个真实的刘兰芝

熊芳芳

【《认识一个真实的刘兰芝》一文,是我的原创。先后被很多网站转载,却从未注明作者。譬如豆丁网、360doc个人图书馆、洪培欣语文网、新开放学习网等等,为了再一次明确我的版权,今天在微信公众号重新发布一次。——熊芳芳】

1 生年——中国古代女子的黄金时代

序文中说故事发生在“汉末建安中”。建安(190~220年),是汉献帝刘协的年号,共计30年。刘兰芝大约就生于这30年中的某一年。“十七为君妇”,“共事二三年”,到她“举身赴清池”时,享年20岁。

失意人常叹“生不逢时”,但刘兰芝要感叹的却不应该是时代。

汉代可谓中国古代女子的黄金时代。与后世相比,汉代女性在婚恋上自主得多。《汉书·梁鸿传》记载,女子孟光“择对不嫁,年至三十,父母问其故,女曰:‘欲得贤如梁伯鸾者’”,孟光父母遂从其愿,于是才有了举案齐眉的故事。妇孺皆知的当属卓文君与司马相如,他们一见钟情,结伴私奔,既无“父母之命”,更无“媒妁之言”,卓父卓王孙的兄弟朋友还劝说卓王孙善待他们,后来卓王孙“分予文君僮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被财物”,在司马相如功成名就之后,“卓王孙喟然而叹,自以为使女得尚司马长卿晚,而厚分与其女财,与男等同”。

汉代女性在离婚问题上也有相当的自由,她们可以主动提出离婚。平阳公主因丈夫患有恶疾,与之离婚;淮南王刘安“生子迁为太子,取皇太后外孙修成君女为太子妃……,王阳怒太子,闭使与妃同内,终不近妃。妃求去,王乃上书谢归之”;《汉书·赵幽王》中记载赵幽王的夫人(吕氏女子)因为觉得赵幽王不爱自己而爱其他的妾姬而“怒去”,以寻找自己纯真的爱情。《汉书·王皇后传》里记载:“王皇后,武帝母,嫁为金氏妇,生一女矣,后内太子宫,太子幸爱之,生三女一男。”对于再嫁女,男子并不在意其贞节,在汉代,再嫁是能被普遍接受的。《汉书·外戚传》记载:“薄姬,魏王豹之妻,豹死,……汉王入织室见薄姬,有诏内后宫。”汉武帝姊平阳公主丈夫曹寿死, 后嫁给卫青。《后汉书·宋弘传》载:“时帝妹湖阳公主新寡,帝与其论朝臣,微观其意,主曰:‘宋弘威容德器,群臣莫及。’帝曰:‘乃且图之。’”新寡的湖阳公主竟然在朝臣面前公开谈论再嫁之事,并且直率地表达自己对宋弘的爱慕。

不只是王族,平民女子同样有离婚的自由:“外黄富人女甚美,嫁庸奴,亡其夫,去抵父客。父客素知张耳,乃谓女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女听,乃卒为请决,嫁之张耳。”(《史记•张耳陈馀列传》)这个富家女觉得其夫婿平庸无能,就从丈夫身边逃离,嫁给了张耳;西汉的朱买臣家贫,卖柴为生,常担柴道中,诵书歌讴,其妻“数止买臣毋歌呕道中。买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汉书•朱买臣传》),买臣以为妻子是因嫌弃自己贫穷才要离开,然而后来买臣妻再嫁的对象也是一介平民,并且,她与后夫还曾对买臣伸出援手:“其后,买臣独行歌道中,负薪墓间。故妻与夫家俱上冢,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证明她并非贪图富贵,而只是为追求一个和谐完美的婚姻。

汉末建安时期“离婚再嫁,亦为习见之事”,“帝王亦不讳再嫁之女”,如董卓、曹丕、孙权等人都娶过再嫁之女。著名诗人蔡文姬曾先后嫁过三个丈夫,最后一次还是曹操主婚:“陈留董祀妻者,同郡蔡邕之女也,名琰,字文姬。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适河东卫仲道。夫亡无子,归宁于家。兴平中,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曹操素与邕善,痛其无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赎之,而重嫁于祀。”(《后汉书·列女传》)至于不准女人改嫁则是宋代以后的事情。

汉代的离婚制度还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妻子的财产权。《礼记•杂记下》郑注引汉律云:“弃妻畀所赍。”意思是说,若男方提出离婚,则允许女方将出嫁时从娘家带来的财产带走。这也就是刘兰芝在离开夫家时有权利选择留下那些陪嫁以作留念的原因:“人贱物亦鄙,不足迎后人,留待作遗施,于今无会因。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她有权利选择将它们留下,也有权利选择带走。

汉代女子的社会地位也是相对较高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经济上,秦汉时期妇女的经济活动是国家税收的来源之一,在征收布帛的年代,每年劳动妇女都要向国家交纳大量的绢帛布帛,耕织并举不仅是国家的经济命脉,也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对“妇功“的倚重甚至超过了对粮食生产的重视。

《续汉书》中一段汉宣帝时的童谣“小麦青青大麦枯,谁当穫者妇与姑,丈夫何在西击胡”就形象地反映了妇女从事劳动的情景。汉室专门设有织室,织布是平民百姓的工作之一。《史记· 翟方进传》记载:“母怜其幼,随之长安,织屦以给。”那时“一夫不耕,天下受其饥;一妇不织,天下受其寒”(《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

古代中国妇女处于根本性的从属地位的真正转折点是在隋朝之后。隋炀帝时规定妇女不再纳课,这就意味着妇女不再受田,也不再为国家承担赋役,也就是占人口半数的妇女从此退出了国家经济领域,虽然此后的租庸调制依然是按照男耕女织的模式制定出来的,但妇女的劳动已经不再得到国家、得到社会的承认——也使得妇女进一步丧失了家庭经济地位。

其次,在政治上,汉代贵族妇女甚至可以参政,如吕后、邓太后、窦太后就是直接参政。《汉书·西域传》记载:冯嫽(冯夫人)出使乌孙,是汉代著名女“外交家”。女子还可以受爵,《二年律令·置后律》规定:“寡为户后,予田宅,比子为后者爵”;“女子比其夫爵”。

再次,在家庭中,夫妻之间相敬如宾,地位较平等,甚至还有妻管严的现象。东汉名士樊英生病,妻子派婢女去探问,樊英竟起身下床答拜。有人不免诧异,樊英就解释说:“妻,齐也。共奉祭祀,礼无不答。”《后汉书·逸民传》记载庞公夫妻“相敬如宾”,《汉书·张敞传》记载汉宣帝时的京兆尹(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长)张敞喜欢亲自为妻子画眉,而且眉样媚好,流行京中。《后汉书· 梁统列传》记载梁冀妻孙寿“寿性钳忌,能制御冀,冀甚宠惮之”。

最后,在教育方面,两汉也有不少知书达理的女性。班昭完成其兄班固的著作《汉书》,“昭女妹曹丰生,亦有才惠,……所著赋、颂、铭、诔、问、注、哀辞、书、论、上疏、遗令,凡十六篇。子妇丁氏为撰集之,又作《大家赞》焉。” (《史记·逸民列传》)西汉孝成许皇后“聪慧,善史书”(班固. 汉书[M ]. 北京: 中华书局,1962,P3974) ,东汉邓皇后“六岁能史书,十二通《诗》、《论语》”(范晔. 后汉书[M ]. 北京: 中华书局,1965,P418) ,顺帝梁皇后“少善女工,史书” (范晔. 后汉书[M ]. 北京: 中华书局,1965,P417 ) 。

所以,刘兰芝生于这个时代,应该说是相对幸运的。她受过良好的教育:“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她的“妇功”成为夫家的经济支撑:以丈夫一个人微薄的薪俸,如何养活全家,上事公姥,下抚小姑?她也得到了丈夫的专情宠爱:“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誓天不相负!”再加上她出众的姿色、过人的口才(虽然这一项恰恰是她不讨婆婆喜欢的重点),这一切,大概就是她有底气撒娇式地主动提出离婚(“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的原因,只是,最后弄假成真,却是她始料未及的。

2 家世——一掷千金非富即贵的底气

刘兰芝的家世绝不普通。别看她自己说“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这是在对婆婆说气话,说反话。也别听她母亲说“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不堪吏人妇,岂合令郎君?”,那是婉言谢绝媒人的客气话。

刘兰芝的不凡家世,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出。

1、自幼所受的教育。

刘兰芝自幼所受的教育是非常系统而完善的:“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而且,在音乐和诗书方面的教育和培养,足见其家庭思想开明,风格前卫。其父母并未遵行“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训,而是致力于培养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儿。

“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刘兰芝不仅拥有容貌的美丽,更具一种内在的气质,优雅清新,仪态万方。

但这样的女子又并非一只花瓶,“三日断五匹”、“昼夜勤作息”的勤勉,上事公姥、下抚小姑的贤德,足见其严谨向上的家风。

大凡普通的小康家庭,不会有能力花大价钱去专门请一个私塾先生来培养一个女孩的音乐和诗书方面的才能,在那样的时代,他们也不会觉得有这个必要。

只有有钱有闲的家庭,才可能让一个女孩接受这种贵族教育。

2、穿戴及日常用品。

我们来看她被遣离家之前的装扮:“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丝履”是以丝织品制成的鞋,在古代为华贵的服饰。“玳瑁”是一种有机宝石,特指玳瑁的背甲,可用于制作戒指、手镯、簪钗、梳栉等。《汉书·东方朔传》:“宫人簪瑇瑁,垂珠璣。”南朝(宋)鲍照《拟行路难》诗之一:“奉君金巵之美酒,瑇瑁玉匣之雕琴。”“瑇瑁”即玳瑁。司马迁《史记·春申君列传》中也有记载:“赵使欲夸楚,为玳瑁簪,刀剑室以珠玉饰之,请命春申君客。”是说赵国平原君使臣出使楚国时,为向春申君炫耀而头戴玳瑁簪身佩镶有珠玉的刀剑。“纨素”是细致光洁的绢,为珍贵的衣料,所谓白縠之衣,薄纨之里,即是。汉代宫廷以纨素为冬服,轻绡为夏服。以细绢制成的团扇称“纨扇”。宋玉《神女赋》:“其盛饰也,则罗纨绮绩盛文章,极服妙采照万方。”《汉书·地理志下》:“故其俗弥侈,织作冰纨绮绣纯丽之物,号为冠带衣履天下。”“明月珰”又是什么呢?耳珰可谓汉魏时期的首饰标签,考古发现的耳珰多为琉璃、玻璃、玛瑙、玉石等,这些材质在打磨之后会有明月般的光彩。从后文刘兰芝做嫁衣时“移我琉璃榻”来看,连坐榻都是琉璃做的,耳珰的材质自然价值不菲。

说到琉璃,也有必要略作了解。琉璃是一种有色半透明的玉石。《后汉书•西域传•大秦》:“土多金银奇宝、有夜光璧、明月珠、骇鸡犀、珊瑚、虎魄、琉璃、琅玕、朱丹、青碧。”宋代戴埴《鼠璞•琉璃》:“琉璃,自然之物,彩泽光润逾於众玉,其色不常。”琉璃被誉为中国五大名器之首(金银、玉翠、琉璃、陶瓷、青铜)、佛家七宝之一,《西游记》中的沙僧就是因为打破一只琉璃盏而被贬下天庭的。关于琉璃,还有一个民间传说呢:公元前493年,范蠡督造王者之剑时意外发现了这种物质,范蠡以为是天地阴阳造化所能达成的极致,于是将其随剑一起敬献给越王。越王感念铸剑之功,原物赐还,还将这种神奇的物质命名为“蠡”。之后范蠡遍访能工巧匠,将“蠡”打造成一件精美的首饰,作为定情之物送给了西施。相传这就是世界上最早的琉璃。同年战事起,越大败。西施被迫前往吴国和亲,离别时将“蠡”送还,传说中,西施的眼泪还滴在这“蠡”上,天地日月为之所动,至今还可以看见西施眼泪在其中流动,后人称之为“流蠡”,今天的“琉璃”就是这个名字的谐音,并由此演变而来的。

琉璃到了明代已基本失传,流传下来的少量琉璃也已经很不通透,所以被称为药玉。《明制》载:皇帝颁赐给状元的佩饰就是药玉,四品以上的官员才配享有。

刘兰芝的穿戴和日常用品有很多都是宫中之物,由此可见其家非富即贵,甚至可能与宫廷有关系。她说“我有亲父母,逼迫兼弟兄”,其父却一直未出场。当然,读者也可能会把“父母”理解为一个“偏义复词”,单指母亲。但从后文登门求亲的媒人络绎不绝,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一系列正式而隆重的娶亲程式,府君听闻允婚消息时的“心中大欢喜”,和纳征时“青雀白鹄舫,四角龙子幡。婀娜随风转,金车玉作轮。踯躅青骢马,流苏金镂鞍。赍钱三百万,皆用青丝穿。杂彩三百匹,交广市鲑珍。从人四五百,郁郁登郡门”的盛大场面来看,刘兰芝之倍受追捧绝不仅仅由于她的美貌(如果单因美貌,县令家的三郎和太守家的五郎为何不向“窈窕艳城郭”的秦罗敷求婚,而偏偏看上被休的刘兰芝?),更与她背后的家世有关,其父很可能是一位朝官或是一名豪商。

汉代的朝官由内朝官(亦称中朝官、中朝、内朝、内廷官、和内廷)、外朝官(或称外朝、外廷)、离官(中央下派地方的监察官、钦差和特派员)、都官(中都官、京官)和地方官等五个部分构成。刘兰芝的父亲若是朝官,就有可能长年在外且不带家眷。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并不少。清代名将蒙应瑞在次子四岁时就奉旨远离家乡,并没有带上家眷,前往各地镇守以及任湖广镇筸镇总兵,镇守各地。其父骁骑将军蒙元亨因病去逝,他也未能回家尽孝。蒙应瑞是康、雍、乾三朝重臣,深受三朝君王恩宠。

刘兰芝的父亲若非朝官即为豪商,古代的生意人,“行曰商,处曰贾”,那些做大生意的商人,常年在外奔波。这样的家世,才会那样丰厚的陪嫁,才会在“还家十余日”就招来了一大堆媒人。足见刘兰芝在当地是声名远扬的“白富美”。

3、陪嫁以及对陪嫁的态度。

我们再来看看她嫁进焦家时的陪嫁:“妾有绣腰襦,葳蕤自生光;红罗复斗帐,四角垂香囊;箱帘六七十,绿碧青丝绳,物物各自异,种种在其中。”

上襦下裙,上下相连,腰间系带,是汉代女性的常规服装。据东汉刘熙所撰《释名·释衣服》记载:“腰襦,形如襦,其腰上翘,上齐腰也。”秦汉女子的襦衣很长,清沈德潜《古诗源》里说:“上长襦,下着裙,裙因膝以上为襦所遮掩,故形成上长下短的样式。”直到汉献帝建安时,长裙盛行,上衣越来越短,“上俭下丰”的新风气席卷各阶层女性。不同的是,贵族女子们的襦,一般是高级丝织品,平民女子就只能是真正的“布衣”了。1957年在甘肃武威磨咀子汉墓中发现了襦裙实物,襦以浅蓝色绢为面,中纳丝棉,袖端接一段白色丝绢。裙子也纳有丝棉,质料用黄绢。

值得注意的是刘兰芝的襦裙比这个出土文物的丝绢襦裙的质地还要好,是“绣腰襦”,“绣腰襦”就是有织绣的腰襦。沈从文在他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中说,汉代除于长安在少府工官统属下设立东、西织室,有男女工奴数以万计,还设织室令专官监督生产,按时织造不同材料,供官府需要,年费巨万。生产除一部分供官用,其余大部分供上层和西北各民族及国外作为特别商品或礼品。因此本来只为封建帝王特别享用的高级锦绣,照贾谊文奏说,到文帝时就已为富商用来装饰墙壁。而《太平御览》卷八一五引汉人伪托范蠡著《范子计然》称:“齐细绣文,上价匹二万,中万,下五千也。”二万钱就是二两黄金。当时一般绢帛(譬如上文中的出土文物)市价,据西北出土汉简记载,一匹才值六七百钱。上好锦绣的比价竟多达二十五倍以上。必然是生产量大而国内外又有广大市场,商人才有可能过这种当时为人称羡的剥削奢侈生活。《史记·货殖列传》曾列举许多种商品占有者(包括染料中的栀子、茜草等植物染料),到达一定数量时,一年就可取得利润二十万钱,和一个千户侯的正份收入相等。

刘兰芝的绣腰襦“葳蕤自生光”,看来还不是普通锦绣,而是高级锦绣。再加上“四角垂香囊”的“红罗复斗帐”、六七十个箱奁的排场、细节考究的“绿碧青丝绳”,“物物各自异,种种在其中”,五彩缤纷,应有尽有!这样的陪嫁可不是一般人家能够办得起的。

再看她被遣之后,对待这丰厚陪嫁的态度。前文说过,汉代的离婚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妻子的财产权,若男方提出离婚,则允许女方将出嫁时从娘家带来的财产带走。

刘兰芝的这些陪嫁显然是一笔不小的财产。但她的态度如何呢?

她甚至都不用跟母亲和兄长商量,就可以自己作主,放弃这笔财产(真是一掷千金的大手笔啊):“人贱物亦鄙,不足迎后人,留待作遗施,于今无会因。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

所为何来呢?物原不鄙,只因人贱。一个被逐出家门的女人,她的陪嫁再昂贵,也不再有任何价值。所以她说:这些鄙陋之物,配不上你即将娶进门的新人,只是留下来送给你做个纪念,从此我们再没机会相见了,睹物思人,也算是一点安慰吧,不要忘了我啊!

放弃财产,留下陪嫁,一方面是想要给他留点儿念想,一方面也是怕自己连人带物一起被“原物奉还”时倍感凄凉吧,但同时,以她娘家的富有,这些陪嫁也不会放在眼里吧。

这样一个“白富美”的千金小姐,怎么会嫁给一介“薄禄相”的小吏呢?汉代有许多女子是因为看中了男子是一支不错的潜力股才嫁给对方的。譬如前面提过的外黄富家女“休”了庸夫,改嫁张耳;譬如吴氏坚定地嫁给孙坚,成为了孙夫人;再譬如吕雉被父亲许配给刘邦,终于做了皇后……

但同时,在汉代也有一些很纯粹的爱情,许多女子能够摒弃门当户对的观念,富女嫁贫男的现象较多,而且这样的女子能够心甘情愿与丈夫同甘共苦。《后汉书·列女传》上记载:“渤海鲍宣妻,字少君。宣从少君父学,父奇其清苦,以女妻之,装送资贿甚盛。宣不悦,谓其妻曰:‘少君生富娇,而吾实贫贱,不敢当礼。’妻曰:‘……既奉承君子,惟命是从。’妻乃悉归侍御服饰,更着短衣裳,与宣共挽,鹿车归乡里。”鲍宣安贫乐道,拒绝丰厚的陪嫁,且担心少君娇生惯养吃不得苦,少君却一腔赤诚,抛弃自幼享受的富贵,素服鹿车,夫唱妇随,“拜姑礼毕,提瓮出汲”。

刘兰芝和焦仲卿,若非青梅竹马,便是一见钟情。为什么最后却以悲剧收场呢?

3 角色:自由蓬勃活色生香的生命

有人说刘兰芝是因为“无子”才被休的,这种推论失之泛泛。事实上,年方二十的刘兰芝,风华正茂,焦母没理由对其生育能力失去信心。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遣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无法生育,像焦仲卿这样门第寻常的普通小吏家尚且因此而断然休弃,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会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不合情理。

也有人说焦母由于寡妇心态和恋子情结而排斥刘兰芝,这种说法我同样不能苟同。这些说法都过于概念化。封建家庭的母亲更在乎的肯定是香火延续,加上焦仲卿是独子。倘若焦母如此缺乏理性与包容,之前就根本不可能有这桩婚姻。

况且,焦母遣媳并非师出无名的,她已经把理由表达得十分清楚:“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

在娘家,作为女儿的角色,刘兰芝一定是自幼就倍受宠爱,许多事情都可以自己作主。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文本中找到踪迹:“县令遣媒来”时,母亲对她说的是“汝可去应之。”“可”,意味着刘兰芝选择的两可,并无逼迫。刘兰芝表示拒绝之后,母亲便十分理解,配合默契地去回绝了媒人。等到后来太守又遣媒来时,母亲连问都没敢问女儿就直接回绝了媒人:“女子先有誓,老姥岂敢言!” 可见刘兰芝娘家的成长环境是十分自由民主的,很多事她都可以自作主张。至于兄长“怅然心中烦”,为妹妹的终身大事着急,那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人之常情”。何况他言语中并无逼迫施压,反而处处充满了设身处地为妹妹着想的体贴与劝解(至于兄妹二人价值观方面的差异,则是另一码事):“作计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 在封建时代,女子能够拥有如此充分的自由和如此独立的地位,应该说是很罕见的。而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女子,嫁为人妇之后,性情也是很难改变的。

所以,焦母所说的“举动自专由”并非没有依据。

在婆家,作为妻子的角色、小姑的角色、儿媳的角色,刘兰芝的表现全然在焦母的视线之下。

1、关于“珰”。

“耳著明月珰”的刘兰芝“上堂拜阿母,阿母怒不止”,焦母的“怒”,不只是由于感觉儿媳临别时以“严妆”向她示威,还与“珰”这个物件本身有关。

耳珰是汉代妇女常用的一种耳饰。耳珰造型大同小异,略呈柱状(腰鼓形),柱中心多见穿孔;耳珰两端较粗,中部稍细,有着明显弧度的收腰。耳珰两端一般作平头状(略有凹面),也有圆头凸面的;前端或似喇叭口,比后端稍大。长度一般为两三厘米左右,直径约一厘米。汉代的耳珰也称“耳珠”,简称为“珠”。悬有坠饰的耳珰,也可称为“珥”,如《后汉书·舆服志》:“珥,耳珰垂珠也。”汉人诗文在叙及妇女耳饰也提到这种“珠”饰,如辛延年《羽林郎》诗“头上蓝田玉,耳后大秦珠”。杜笃《京师上己篇》“窈窕淑女美胜艳,妃戴翡翠珥明珠”等等。这里的珠都不是珍珠,而是指耳珰。这一点在汉代应勋的《风俗通》里说得更加明白“耳珠曰珰。”耳珰实物出土在考古发掘中屡有发现,通常出现在汉墓,年代以东汉为主,但据资料记载它本是少数民族的一种饰物。

东汉刘熙《释名·释首饰第十五》中说:“穿耳施珠曰珰,此本出于蛮夷所为也。蛮夷妇女,轻淫好走,故以此琅珰锤之也。今中国人效之耳。”据说在西南一带,有些妇女不甘居守,两性关系非常随便,部落首领便在女子耳上穿一洞,并扣上能发出清脆响声的耳珰,以警示女子注意操守,检点行为。所以儒家说它是为“闭奸声,珰乱色”的一种警戒。

我国现存文献最早出现“穿耳”之说的是《庄子·德充符》中的“为天子之诸御,不爪剪,不穿耳”,成玄英疏:“夫帝王宫闱,拣择御女,穿耳剪爪,恐伤其形。”郭庆藩集释:“家世父曰:不爪剪,不穿耳,谓不加饰而后本质见。”东周时,天子妃嫔不穿耳,周末犹以穿耳为耻,汉末时穿耳才流行开来。

平时,刘兰芝的穿戴在恪守传统的节妇焦母眼里,大概无异于招蜂引蝶。儿子长年在外,儿媳这样的穿戴难免让婆婆感觉扎眼扎心。

可以参看南朝梁刘孝绰的一首诗:
淇上人戏荡子妇示行事
南朝 梁·刘孝绰
桑中始奕奕,淇上未汤汤。
美人要杂佩,上客诱明珰。
日暗人声静,微步出兰房。
露葵不待劝,鸣琴无暇张。
翠钗挂已落,罗衣拂更香。
如何嫁荡子,春夜守空床。
不见青丝骑,徒劳红粉妆。

这首诗描述了一位因丈夫远行在外而寂寞难耐的女子与一男子(“淇上人”、“上客”)幽会野合的过程,表现了她对错嫁荡子而长年独守空房的幽怨悔恨心理。这个女子就是以“耳著明月珰”、腰佩各种珠玉组成的饰物来诱惑男子的。

儿子长年在外,儿媳又如此招人,这让焦母如何不心焦?

2、关于“留空房”。

刘兰芝开篇的抱怨,其一是婆婆挑剔,其二就是夫妻分居:“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

其实,汉代官员实行“五日一休沐”的休假制度,由于当时官吏大都住宿在衙署,平时不回家,因而五天需有一天归家休息,会亲洗沐。除了“五日一休沐”,汉时还有节气假,譬如冬至、夏至,为例假;有告假,分予告和赐告两种,予告是因功(考课为上等者)由国家依法准予休假,赐告则是因病给予的假(汉制,请假三个月免官,经赐告者可延长假期而不免官)。

也就是说,焦仲卿和刘兰芝是周末夫妻,五天就可以见一次面。还不算那些法定的节气假。对现代人来说,这样的生活很正常。

但刘兰芝抱怨了,而且是十分直白的抱怨。

自幼未经封建礼教压抑、正值青春年华,生命力蓬勃旺盛的刘兰芝,尽管“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却还是难耐寂寞。“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强调的是“伶俜”,劳作的辛苦更加上孤单无依,日子就非常难捱。

对她来说,可能丈夫的仕途和薪俸都不重要,她需要的是夫妻二人朝夕相伴,出双入对。就好像崔莺莺说的“你与俺崔相国做女婿,妻荣夫贵,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她们之所以不把那“拆鸳鸯在两下里”的“蜗角虚名,蝇头微利”放在眼里,是因为她们本来就不缺少这些东西。

但男方的感受不同。无论是张生还是焦仲卿,他们都还需要挣揣一个功名,方得在天地间立身,方配得做她们的丈夫。

人只羡他们抱得美人归,有谁看见这样的男人压力大啊!

但刘兰芝只站在自己情感需要的立场,无法理解一个男人的左右为难。

从被遣回家到准备再嫁,不过十余日,县令派来的媒人被拒绝后,太守又请郡丞来提亲。男方的地位越来越高,条件越来越好,年龄似乎也越来越小(从“第三郎”到“第五郎”,完全是今天流行的姐弟恋啦!)

刘兰芝的等待经历着诱惑和考验,焦仲卿又久等不来,当初的誓言似乎一语成谶:“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当”,并非表明自己本来就如此,而恰恰是对自己弱点的一种鼓励和自勉。焦仲卿正是不像磐石那般强大坚定,而刘兰芝正是不像蒲苇那般柔韧耐久。结果真如刘兰芝自己所料(她真是冰雪聪明,知己知彼):焦仲卿知难不进,无所适从;而自己移志易节,轻言放弃。

3、关于“初七及下九”。

刘兰芝与小姑辞别时说:“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

这里所谓的“初七”,就是我们俗称的七夕节,也叫“乞巧节”、“女儿节”。这是中国传统节日中最具浪漫色彩的一个节日,姑娘们在七夕之夜对着天空的朗朗明月,摆上时令瓜果,朝天祭拜,乞求天上的女神能赋予她们聪慧的心灵和灵巧的双手,也求赐美满姻缘,所以七月初七也被称为乞巧节。

“下九”,指农历每月的十九日。古代以每月二十九日为“上九”,初九日为“中九”,十九日为“下九”。下九日为汉代妇女欢聚的日子。元伊世珍《嫏孉记》引宋无名氏《采兰杂志》:“每月下九,置酒为妇女之欢,名曰阳会。盖女子阴也,待阳以成。故女子于是夜为藏钩诸戏,以待月明,至有忘寐而达曙者。”

每月“阳会”,妇女们整夜狂欢,其中当然也不会缺少男子。秦汉魏晋时期,男女交往比较随便,男子和女子可以一同宴饮,结伴同路甚至同车而行,女子也能单独会见男宾。如西汉初,高祖刘邦还于沛,置酒于沛宫,沛地男子和女子“日乐饮极欢”。《风俗通义·怪神》说,在东汉后期,青州等地祭祀城阳景王(朱虚侯刘章)祠时,常有“倡优男女杂坐”宴饮的场面。“杂坐”表明男女不仅同场而且还相邻而坐,并不隔开。密县打虎亭汉墓画像石绘有梳髻插笄女子与着帽男子并列坐于宾客位置上宴饮,其旁又有两个女子对坐宴饮,这可视为“杂坐”情境的形象展现。有时还出现陌生男女路上相逢,相互询问,以致产生好感的情形:“相逢狭路间,道隘不容车,不知何少年,夹毂问君家。君家诚易知,易知复难忘。”(《汉乐府·相逢行》)

“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热情生动的刘兰芝显然经常带着小姑去参加初七和下九的活动,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所以才会对小姑说:以后每逢这样的日子,你和别的女孩在一起开心嬉戏的时候,不要忘记我啊!

对于小姑来说,能有这样一位活泼俏皮、热爱生活的嫂子做玩伴,说体己话,自然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但在焦母,却无疑是眼中钉、肉中刺,“吾意久怀忿”,大约正是这些生活细节和日常琐事的累积吧!

4、关于“薄禄相”和“左撇子”

刘兰芝临别时示威式的“严妆”,颇有些晴雯式的掐尖儿要强。

她精心装扮的仪容、高贵优雅的气度,无异于给了婆婆一记响亮的耳光。焦母绝料不到被休的媳妇竟然会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出现在她的眼前。她自然是“怒不止”了。刘兰芝的盛装出场是一场挑衅:挑衅了婆婆,也挑衅了封建礼教的秩序。

班昭《女诫·敬慎篇》中说:“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故鄙谚有云:‘生男如狼,犹恐其尫;生女如鼠,犹恐其虎。’”“尫”即孱弱、瘦弱。强调了男子以强壮为贵,女子以柔弱为美。女子不能压过男子的气势和风头。荀子说:“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自古及今,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荀子·致士》)就是说,一山不容二虎,只能有一个“头”,只能有一个人是享有至尊、独尊的。

关于封建秩序,有很多类似的故事:鲍永“事后母至孝,妻尝与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后汉书•鲍永传》),“诗事母至孝,妻奉顺尤笃。母好饮江水,水去舍六七里,妻尝溯流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后汉书•姜诗妻传》)

这些人为了孝顺母亲,可以休逐贤妻。焦仲卿却胆敢为了爱妻而顶撞母亲,这让焦母看清了儿子和儿媳在夫妻关系当中谁是谁的“头”,谁是那位拥有至尊、独尊的人。

焦母在家庭中未感觉到儿子作为男人应有的地位,却感觉到了儿子对儿媳的百依百顺,这是她无法容忍的。

古人娶妻很看重女人的旺夫相、帮夫运。比如汉朝有个有名的循吏黄霸,年轻的时候和一名相士出行,在路上遇见一个女子,相貌平平。那个相士说:“此妇人当富贵,不然,相书不可用也。”黄霸如获至宝,赶紧下车打听这个女子并娶来为妻,终生厮守,后来,他做到了丞相这个位置。

然而焦母从儿媳身上看不见旺夫相、帮夫运,相反,倒好像有“克夫命”:在她面前,儿子底气不足、优柔寡断、“薄禄相”、身体孱弱。

在《麻衣神相》中,对“薄禄相”是这样解释的:“坐中初看似昂扬,熟视稍觉无晶光;语言泛泛失论序,举动碌碌多苍茫;若人赋得此形相,薄禄为官不久长。”意思是:坐在那里初看气宇轩昂,但细看面目无光。语言缺少重点和逻辑,做事没有章法和目标。如果人呈现出这样的面相,仕途就没什么前景。由此看来,焦仲卿阴柔的性情与其孱弱的体质是有直接关系的。古人习惯以伯、仲、叔、季来给孩子排名。从焦仲卿的姓名来看,他应该有个早夭的兄长。足见其家族在体质方面遗传基因不良,以致焦仲卿阳刚不足,阴柔有余。

生命力柔弱的人,往往反应迟缓,较少决断,缺乏激情,难以创新。

而刘兰芝是个左撇子:“左手持刀尺,右手执绫罗。朝成绣夹裙,晚成单罗衫。”心理学研究表明,左撇子意味着右脑(形象具象如音体美空间想象)思维较好,所以左撇子看起来比较聪明。这样一个思维敏捷、伶牙俐齿、自由蓬勃、活色生香的生命,被命运放在了焦仲卿的生命舞台上,实在无法充分绽放,她必须压抑自己的生命活力去适应他。不是她不够爱他,是他不够适合她。

焦刘二人与陆游唐琬的故事是不一样的。陆唐二人是心心相印的,而焦刘二人的精神世界差距太大了。

焦仲卿妻子的角色,刘兰芝承担得太压抑;而刘兰芝丈夫的角色,焦仲卿承担得太吃力。

你可能会奇怪:既然如此,他们当初是怎样走到一起的?

我只能说:年轻时他们只懂得爱情,不懂得婚姻。

就好像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中的林红,年轻时自以为深深迷恋着宋钢,成年后却投入了李光头的怀抱;又好像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中的郝思嘉,一直以为自己深深爱着卫希礼,最后却发现,白瑞德已经牢牢占据了自己的心。

4 赴死——现实突围精神殉美的结局

说到故事的结局,人人都会说“双双殉情”。其实,殉情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焦仲卿。

刘兰芝是在两个自我的激烈斗争中承受不了内心的痛苦而选择了赴死。她起初以告状的方式提出问题,然后又以赌气的方式解决问题,最终以赴死的方式逃避了问题。

1、告状中的心理失衡与言多之失。

爱得越多,隐忍就会越多。刘兰芝对焦仲卿的爱不够多,所以隐忍就不够多。放眼古今,丈夫长年在外,妻子在家中独当一面的情况多了去了,何况焦仲卿每五天就能回来一次。在古代,婆婆挑剔媳妇的情况也多了去了,何况这个焦母还能够适当隐忍:“吾意久怀忿”。对刘兰芝的“无礼节”、“自专由”,她有意见很久了,但一直放在心里,没有说出来。

“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有人说,这段看起来非常动人的表白表现了刘兰芝才德兼修、善良温柔、忠于爱情,这样的解读太“平面化”,也太概念化,所谓“言为心声”,刘兰芝一直强调自己的才德、对这个家庭的奉献和功劳、一个人独守空房的凄苦、婆婆的故意找碴,当一个人在表彰自己的才能、功劳甚至苦劳的时候,正像是在跟生活讨个说法:我如此优秀,又付出了这么多,为什么没能得到相应的回报?

刘兰芝认为她的“才德”应该为她赢取美好的人生和幸福的家庭,这是计算,不是爱情。真正的爱是甘心付出、不计回报的,是乐意成就对方的事业和人生的,是使人和睦的。但刘兰芝的一番撒娇式的告状,倾泻了自己心中的不平,抱怨了丈夫的忠于职守,还挑起了母子的冲突,成为了这场婚变的导火索。

怨妇的命运,始于怨妇式的语言。

通观全篇,你会发现,刘兰芝的台词是最多的。《大戴礼记•本命》记载:“妇有七出: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紧接着又进行解释:“不顺父母,去,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盗窃,为其反义也。”其中的“多言,去”,就是说妻子太多话或爱说别人闲话,容易离间家人关系,破坏家族的和睦,所以这样的妻子也是要休掉的。刘兰芝的多言之失,正是这场悲剧的导火索。

当然,笔者在这里要倡导的不是封建礼教中的委曲求全式的隐忍,而是对另一半及其亲人发自内心的真爱,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理解、支持、包容与成全。

人常说“祸从口出”,其实,祸根在“心”。言为心声,有什么样的心,才会发出什么样的语言。所以圣经上说:“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言》4章23节)

心中有爱,自然就不会心理失衡,也不会有牢骚和抱怨。

2、赌气中的骄傲反击与步步为营。

当一场撒娇式的告状点燃了婚变的导火索,焦仲卿即使以“终老不复取”来威胁老母也不能奏效,他哽咽着向刘兰芝无奈地解释,深情地许诺,殷切地叮嘱:“我自不驱卿,逼迫有阿母。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府。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以此下心意,慎勿违吾语。”

刘兰芝却昂起骄傲的头颅:“勿复重纷纭。往昔初阳岁,谢家来贵门。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仍更被驱遣,何言复来还!”就是说:不要再罗嗦那些没用的话了!我在你们家受了那么多苦,贡献那么大,还是落了个被休的下场,还说什么再回来?你以为我只能在你这一棵树上吊死啊?

翌日清晨的辞别,她雍容华贵的穿着打扮,由内而外的大家气度,优雅从容的款款步履,无一不是在向婆婆挑衅与示威。她的主动请归已经让婆婆很气恼了,此刻的装扮更是惹得“阿母怒不止”。再听听她的开场白:“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这分明是在说反话,她的潜台词是:我嫁到你焦家来,算是下嫁,娶我的时候,你们家几乎没花一个子儿,反而得到了我那么丰厚的一笔陪嫁,你还好意思对我挑三拣四,现在我走了,以后看谁还能帮你打理这么繁杂的家务!我在的时候你坐享清福却身在福中不知福,我走以后你凡事都得亲力亲为,有你好受的。

赌气反击时的骄傲与尖刻,当然不是发自真心,而只是一种受伤害时的应激反应。她内心深处的痛苦与懊悔只有在焦仲卿以及自己的生母面前才表现得最为真实。

为了破镜重圆,挽回婚姻,我们可以看见她头脑冷静而心思细密的安排,可谓步步为营。

首先,试探焦仲卿的态度与立场:“人贱物亦鄙,不足迎后人,留待作遗施,于今无会因。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既是试探焦仲卿会否很快另娶,又给他留下了一些可供回忆的纪念物,让他能够睹物思人,不致很快地弃旧图新。

然后,与焦母告别时的话语,可谓绵里藏针,向对方显示了自己的力道,但表面看来仍未完全撕破脸,日后尚有回旋的余地。但与小姑告别时,她就忍不住泪如雨下了。这才是要强的她在焦母面前努力隐藏,却在亲近的人面前自然泄露的真实心情。

当焦仲卿对她表白“誓天不相负”的时候,她也明示“君既若见录,不久望君来”,并且追加了一句:“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怀。”意思说,你要早点行动啊,恐怕时间久了我抗不住家庭压力啊。事实上我们从后文刘兄的态度和话语来看,他并非“性行暴如雷”,反而对这个妹妹宠爱有加。刘兰芝这样说,其实是在催促焦仲卿,要尽快展开迎回自己的行动。

后来,回到娘家,在自己的母亲面前,她才完全放纵自己的真情,仅仅惭愧地回答阿母一句“儿实无罪过”,便再也说不出话来。

十余日后(焦仲卿已休假两次),仍不见焦仲卿来接她,而第一个媒人也登门了。她含泪向母亲陈情拒婚:“兰芝初还时,府吏见丁宁,结誓不别离。今日违情义,恐此事非奇。自可断来信,徐徐更谓之。”

她仍在等待,给彼此再多一些机会。但等到太守遣媒来,兄长发话,她便不想再等了。她了解焦仲卿,也了解自己。一个不够坚定强大,一个不够韧性持久。这桩婚姻注定了难续前缘。

允婚,制衣,“泪落便如泻”,“愁思出门啼”,哭的是初恋美好的感情和本该继续美好下去的婚姻被自己亲手拆毁,但此刻她还没有自杀的念头。从她对闻讯赶来的焦仲卿说的话可以看出:“我有亲父母,逼迫兼弟兄。以我应他人,君还何所望!”意思是,我这也是无奈的选择,你死心吧。我已经答应别人了。

没想到焦仲卿出口就伤人:“贺卿得高迁!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纫,便作旦夕间。卿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言语中大有嘲讽责备刘兰芝见异思迁、背信弃义之意,并且宣告:你且去享受你的荣华富贵,让我一个人去死吧!

从刘兰芝的辩解可以看出她是真的想要改嫁:“何意出此言!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但在焦仲卿以死相逼的情况下,她又顶不住内心的矛盾和自责,毕竟是结发夫妻,人生最好的年华最真的感情都交付给了彼此,若是自己改嫁,焦仲卿独向黄泉,她后半辈子都过不安生。然而同时她也知道:焦仲卿之所以没有“不久当归还”,而是直到她快要出嫁了才出现,就是他并没有说服母亲的把握,这其实不是时间问题,而是能力问题。再等一年两年五年十年,结果可能还是一样。这是一段看不到未来的、绝望的感情。感情,道义,双重压力之下,她选择了与他相约共赴黄泉。

无论她如何步步为营,最终还是失去了爱情的阵地,甚至失去了生命的阵地。

3、赴死时的现实突围与精神殉美。

慷慨赴死,对于刘兰芝来说,是一种现实的突围,也是一场精神的殉美。

对于悲剧的原因,我们不能简单地归咎于封建礼教,恰切一点说,是个体生命与时代生命步调不一致时必然发生的崩盘。

有很多生命都可以在属于自己的时代里活得足够安好,他们循着时代的轨道,按部就班地生活,日子也照样滋润。

但有一些生命不行,他们比时代走得快,时代还在午夜时,他们已经走到了黎明。他们看见了更美好更充满活力的风景,于是便再不能安于午夜的沉寂。

刘兰芝可算是个知识女性。知识本是一种权力话语,但在知识附庸于社会世俗伦理等级、服从于庸俗的伦理解释时,“知识”就成了一种与环境和谐共处的障碍,因为它“独立”、“知道”。特别是在遭受压制的时候,知识能强烈地感受到“压制”的非人性的一面,于是,刘兰芝更感到了自身的悲苦与不幸。这就是意识。加缪说,痛苦是被意识到,只有被意识到的才是痛苦,反之亦然。而被赋予这个意识的则是“知识”。

知识赋予了刘兰芝清醒而冷静的意识,知识也同时使她必然承受太多的情与义的心灵拷问,因而她的痛苦是双倍甚至十倍于庸常女子的。夏丏尊说;“愈是个人自觉发达的新女性,其在运命上所感到的苦痛也应愈强。”(《闻歌有感》)刘兰芝可谓她所处的那个时代的“新女性”,她对于“死”的寻求,并非一般意义的殉情,而恰是一种最好的解脱方式,是对如铁屋一般的现实的突围(如同鲁迅所说的“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无路可以走”),也是一场精神的殉美。

她要的只是两情相悦、朝夕共处的生活,就像《世说新语•惑溺》中的那个故事:“苟奉倩与妇至笃。冬月妇病热。乃出中庭自取冷,还以身熨之。妇亡,奉倩后少时亦卒。”苟奉倩的妻子发烧,他竟然在冬日里跑到户外去“取冷”,再“以身熨之”。焦仲卿当初吸引她的,也许就是这样一份柔情。

但当二人进入婚姻,开始面对种种现实、种种关系、种种需要的时候,她的世界就失去了秩序。

自幼在宠爱有加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自主”,在焦母眼中却是“自专由”。对比其兄在刘家的一言九鼎和焦仲卿对母亲的惟命是从,足见两家的教育理念和人伦秩序有很大区别。

在焦家,刘兰芝的人生需要重新厘定秩序。

但她的表现显然不尽如人意。

班昭《女诫》说:“夫不御妇,则威仪废缺。”但显然焦仲卿未能“御”妇,相反,他与妻子“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卿卿我我两三年,至今还宛若新婚。尽管他不能改变母亲驱遣兰芝的决定,但他最终拒绝了“东家有贤女”的诱惑而“自挂东南枝”,以死表达了他对爱情的忠贞不渝。

焦仲卿对刘兰芝的倾情不一定让焦母妒忌,但一定会令她心怀隐忧。人性有恒,陆游的母亲就是因为心怀这样的隐忧才拆散儿子和唐琬的。

《礼记•内则》中说得明白:“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也就是说,儿子过于喜爱妻子,引起父母不高兴的,可以休弃。父母为什么会不悦呢?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愿意儿子沉溺于温柔乡,消磨了男儿应有的大志。

陆游与唐琬成亲时已经荫补登仕郎(进仕为官的第一步),紧接着要赴临安参加“锁厅试”以及礼部会试。新婚燕尔的陆游留连于“伉俪相得”的温柔乡,根本无暇顾及科考。被其母棒打鸳鸯之后,陆游埋头苦读了三年,在临安的“锁厅试”中,以他扎实的经学功底和才气横溢的文思被荐为魁首。

男人是女人的头。男人的任务是治理这世界,女人的任务是协助他。《圣经》上也如是说。

刘兰芝为自己鸣不平,主动请归,挑衅婆婆,显然在秩序上已经逾越了自己的夫君。

离婚是她自己提出来的,被遣临别时跟焦仲卿的约定也是她先悔约的,在焦仲卿谴责她见异思迁背信弃义之时,在焦仲卿宣言“卿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时,她若不选择死,她就不会是刘兰芝。

刘兰芝骨子里是骄傲的,是唯美的,是重情尚义的,这是她内心深处的伦理秩序。倘若她先违背了约定,焦仲卿独向黄泉,她却挺自在挺滋润地与太守的第五郎过起了小日子,从而让焦母有了说辞:“早说过她是个水性杨花的女子!无情无义,不值得我儿眷恋。”那就不会是刘兰芝。

她选择“举身赴清池”,就是一种精神的殉美:“揽裙脱丝履”,是从容,是高贵,严妆辞别,盛装赴死,无论怎样尴尬和绝望的路途,都必须美丽地行走;“举身赴清池”,清澈晶莹的水底世界,是否就是刘兰芝所向往的那个纯净无瑕、全无喧嚣的世界呢?她用生命践行了她的完美主义,完成了一个从时代脱轨的“苏醒得太早的人”的现实突围。

当然,这样的突围,未尝不是一种逃避。

在现实世界里,她辛苦劳碌,却心灵空虚。她为了爱情才奔向焦仲卿,焦仲卿却不能仅仅为了爱情而活。秩序混乱的世界里,她找不到自己的精神归宿,得不到心灵的满足。刘兰芝之选择死,并不是为了与焦仲卿在精神上完成一次新的结合,而是自己对自己精神的一种允诺。

一个心灵满足的妇人是什么样的呢?

我们来看一看《旧约•箴言》中的“论贤妻”:

31:10  才德的妇人谁能得着呢?她的价值远胜过珍珠。  
31:11  她丈夫心里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  
31:12  她一生使丈夫有益无损。  
31:13  她寻找羊绒和麻,甘心用手做工。  
31:14  她好像商船从远方运粮来,  
31:15  未到黎明她就起来,把食物分给家中的人,将当做的工分派婢女。  
31:16  她想得田地就买来,用手所得之利,栽种葡萄园。  
31:17  她以能力束腰,使膀臂有力。  
31:18  她觉得所经营的有利,她的灯终夜不灭。  
31:19  她手拿捻线竿,手把纺线车。  
31:20  她张手周济困苦人,伸手帮补穷乏人。  
31:21  她不因下雪为家里的人担心,因为全家都穿着朱红衣服。  
31:22  她为自己制作绣花毯子,她的衣服是细麻和紫色布做的。  
31:23  她丈夫在城门口与本地的长老同坐,为众人所认识。  
31:24  她做细麻布衣裳出卖,又将腰带卖与商家。  
31:25  能力和威仪是她的衣服。她想到日后的景况就喜笑。  
31:26  她开口就发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则。  
31:27  她观察家务,并不吃闲饭。  
31:28  她的儿女起来称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称赞她,  
31:29  说:“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独你超过一切!”  
31:30  艳丽是虚假的,美容是虚浮的,惟敬畏耶和华的妇女必得称赞!  
31:31  愿她享受操作所得的;愿她的工作,在城门口荣耀她。  

《旧约》最早的书卷完成于公元前1400年以前,相当于我国的商朝时期;最晚的书卷也完成于公元前400年左右,相当于我国的战国时期。

也就是说,这段文字,远远早于《孔雀东南飞》这个故事。

然而,我们却会发现,这段文字里面,隐藏着深刻而丰富的真智慧。

这段圣经对于贤妻的描述,与中国古代衡量女人的价值观十分相似,但字里行间完全没有中国封建礼教的捆绑与钳制,相反,却洋溢着自由生命的自信、满足、喜乐、自豪、甜蜜与憧憬,充满了能力、智慧、荣耀与威仪。她的世界秩序井然,又充满了勃勃生机;她一生使丈夫有益无损,且伸手帮补困苦穷乏人;她有经营头脑,看准了就行动,决不迟疑;她擅长管理,却也身先士卒,夜以继日;她自己和家人都穿着精美的衣服,她丈夫在外面有声望有地位;她做得多说得少,但一旦开口,舌上就满了智慧和仁慈。

同样劳碌,刘兰芝心中充满了凄苦和抱怨,她心中却充满了激情与甘甜。

夏丏尊说:“一切问题不在事实上,而在对于事实的解释上,女性的要为妻为母是事实,这事实所给于女性的特别麻烦,因了知识的进步及社会的改良,自然可除去若干,但断不能除去净尽。不,因了人类欲望的增加,也许还要在别方面增加现在所没有的麻烦。说将来的女性可以无苦地为妻为母,究是梦想。我不但不希望新女性把个人的自觉抑没,宁希望新女性把这才萌芽的个人的自觉发展强烈起来,认为妻为母是自己的事,把家庭的经营,儿女的养育,当做实现自己的材料,一洗从来被动的屈辱的态度。……为母为妻的麻烦,不是奴隶的劳动,乃是自己实现的手段,应该自己觉得光荣优越的。……如果新女性不彻底自觉,认为妻为母都不是为己,是替男子作嫁,那么即使社会改进到如何的地步,女性也只有苦,永无可乐了。……正在为妻为母和将为妻为母的女性啊!你们正‘忙’着,或者快要‘忙’了。你们在现在及较近的未来,要想不‘忙’,是不可能的。你们既‘忙’了,不要再因‘忙’反屈辱了自己,要在这‘忙’里发挥自己,实现自己,显出自己的优越,使国家社会及你们对手的男性,在这‘忙’里认识你们的价值,承认你们的地位!”(《闻歌有感》)

我不得不佩服夏丏尊的洞察力与预见性。现代社会的新女性果然“因了人类欲望的强加”,又“在别方面增加现在所没有的麻烦”,女性的担子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新时代的妇女除了在家庭中要生儿育女相夫教子,还要在社会上独当一面。

能够解决问题的,其实不是事实,而是对于事实的解释。

也就是夏老所说的“心机一转,一切就会变样”。

然而对于刘兰芝,我还是无法批评;除了惊艳,我更多的是同情。

祝愿每一个女子,无论活在什么时代,都可以内心圆满,充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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